综合素质

一、综合素质

1.1 职业理念

素质教育的内涵(提素 个性 创 两全)

  1. 素质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
  2.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3.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4.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5.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新课改下的教学观(学 习 过 人)

  1. 教学从 教育者为中心 转向 学习者为中心
  2. 教学从 教会学生知识 转向 教会学生学习
  3. 教学从 重结论轻过程 转向 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4. 教学从 关注学科 转向 关注人

“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两独 一发)

  1. 学生是 独特 的人
  2. 学生是 发展 的人
  3. 学生是 具有独立意义 的人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角色的转变(见 促 放 研)

  1. 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 从教师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3. 从教师与社区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社区型的开发教师
  4. 从教师与教学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行为的转变(尊 助 合 反)

  1. 对待师生关系上,强调 尊重和赞赏
  2. 对待教学关系上,强调 帮助和引导
  3. 对待自我上,强调 反思
  4. 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强调 合作

1.2 职业道德知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爱 两人 一终身)

  1. 爱国守法 - 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 爱岗敬业 - 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 关爱学生 - 师德的灵魂
  4. 教书育人 - 教师的天职
  5. 为人师表 - 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 终身学习 - 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爱岗敬业的具体内容(爱岗 - 忠诚坚守乐奉献,敬业 - 认真负责不敷衍)
a.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b.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c. 不得敷衍搪塞

关爱学生的具体内容(爱护全体、严慈相济、关心健康、维护权益)

  1.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
  2.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3.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的具体内容(素质教育,因材施教,不唯分数)

  1.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的具体内容

  1.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2.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3.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4.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3 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职业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张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 教育教学权 -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 学术研究权 -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发表意见
  3. 指导评价权 -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 报酬待遇权 -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
  5. 民主管理权 -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 进修培训权 -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学校的职责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2. 提供必须的图书、资料以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3.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4.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教育者的权利

  1.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 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 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的义务(三遵守 一努力)

  1. 遵守法律、法规
  2. 遵守 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品德
  3.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4 教育法律法规

年龄

  1. 年满六周岁,应当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可推迟至七周岁
  2.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聘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监护人不得让未满十六周岁的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4. 未成年人是指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5. 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期限

  1.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应获得其监护人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2. 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教师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3.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伤害事故调解申请,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关于教师资格的法律责任(弊三 撤五 罪终身)

1.5 原则和方针

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人 规 结)

  1. 尊重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
  2.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 规律 和特点
  3. 教育与保护 相结合

教育管理的原则(二分原则)

  •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原则

  •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坚持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原则

  •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 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教科书定价的原则

  • 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出版主管部门按照 微利 原则确定

教师聘任的原则

  • 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 双方地位平等 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师经费来源

  • 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文章作者: koral
文章链接: http://luokaiii.github.io/2020/10/22/信息技术教资/综合素质/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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