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素质
1.1 职业理念
素质教育的内涵(提素 个性 创 两全)
- 素质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
-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新课改下的教学观(学 习 过 人)
- 教学从 教育者为中心 转向 学习者为中心
- 教学从 教会学生知识 转向 教会学生学习
- 教学从 重结论轻过程 转向 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 教学从 关注学科 转向 关注人
“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两独 一发)
- 学生是 独特 的人
- 学生是 发展 的人
- 学生是 具有独立意义 的人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角色的转变(见 促 放 研)
- 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 从教师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 从教师与社区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社区型的开发教师
- 从教师与教学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 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行为的转变(尊 助 合 反)
- 对待师生关系上,强调 尊重和赞赏
- 对待教学关系上,强调 帮助和引导
- 对待自我上,强调 反思
- 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强调 合作
1.2 职业道德知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爱 两人 一终身)
- 爱国守法 - 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 爱岗敬业 - 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 关爱学生 - 师德的灵魂
- 教书育人 - 教师的天职
- 为人师表 - 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 终身学习 - 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爱岗敬业的具体内容(爱岗 - 忠诚坚守乐奉献,敬业 - 认真负责不敷衍)
a.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b.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c. 不得敷衍搪塞
关爱学生的具体内容(爱护全体、严慈相济、关心健康、维护权益)
-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
-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的具体内容(素质教育,因材施教,不唯分数)
-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的具体内容
-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3 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职业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张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 教育教学权 -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 学术研究权 -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发表意见
- 指导评价权 -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 报酬待遇权 -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
- 民主管理权 -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 进修培训权 -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学校的职责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 提供必须的图书、资料以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教育者的权利
-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 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 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的义务(三遵守 一努力)
- 遵守法律、法规
- 遵守 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品德
-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4 教育法律法规
年龄
- 年满六周岁,应当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可推迟至七周岁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聘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监护人不得让未满十六周岁的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 未成年人是指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 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期限
-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应获得其监护人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 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教师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伤害事故调解申请,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关于教师资格的法律责任(弊三 撤五 罪终身)
1.5 原则和方针
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人 规 结)
- 尊重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
-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 规律 和特点
- 教育与保护 相结合
教育管理的原则(二分原则)
-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原则
-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坚持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原则
-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 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教科书定价的原则
- 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出版主管部门按照 微利 原则确定
教师聘任的原则
- 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 双方地位平等 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师经费来源
- 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